西北、华北两地“赶脚”比较
2020/09/09“赶脚”在西北、华北均有,但单纯地将两地赶脚者冠以地域并不十分妥当。西北营长途货运的脚户,其足迹遍及西北、西南乃至全国,也存在短途运输者,而华北“出租车”司机式的“赶脚的”也并不局限于华北,南方亦有如此营生。本文基于东部西部历史地理环境的不同,对两种较为典型的“赶脚”加以比较。
一、两地赶脚之概念
“赶脚”在西北与华北均指赶驴骡等牲畜谋生,但又有所不同。
西北“赶脚”系旧时对西北高原上受雇于店东、商号及赶骡马长途贩运货物的苦力的称呼,又称“脚户”。操此业者,以甘、青、宁贫穷的回族人占多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些破产的小手工业者和缺少土地的回汉族农民,靠驴、骡、马等驮运农副产品和日用小百货等商品维持家庭生活。这些脚户出外一般邀四五个同行做连手,组成一个马帮,少则十几匹骡、马、驴,多则上百匹。
华北“赶脚”与之不同,指的是载运旅客的一种职业,常见于山东、河南等地。从事“赶脚”的人也有“脚户”的称谓,但民间更喜欢通俗地称其为“赶脚的”或简称为“脚”。他们自备驮畜,其中以毛驴居多,也有骡。“赶脚的”等待有出行需要的顾客前来雇佣,讲好价钱,请客骑乘驮畜,自己随行,此即谓之“赶脚”。
两地“赶脚”均是人们谋生手段之一,不过历史发展时间不同。至少自明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力、畜力作为主要的交通运输力量没有大的改变,直到上世纪50年代后,公共交通发展,此业才渐渐被淘汰。
二、“长途货运”与“短途客运”
由于不同的地理和历史背景,两地的“赶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西北自古地广人稀,山地、高原盆地相间,降水量少,土地相对贫瘠,农作物生长周期长,故而在农业之外,商业往来在西北人民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不似汉族那样安土重迁的回族尤其活跃。脚户们的赶脚多是运送货物,且是翻山越岭式的长途运输。
以学界关注较多的甘肃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为例:河州地处今甘肃省南部,黄河上游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黄河众多支流穿流而过,流水侵蚀使沟壑纵横;四周群山环绕,中部为一狭长平原。山河相间,地形崎岖,在没有以公路、汽车为主的现代交通的前近代社会,人力加牲畜成为主要的运输手段。
在历史上,河州作为“茶马互市”之地,催生了当地成群结队式的赶脚。北宋熙宁六年(1073),王韶“取河州”[1],八年(1075)设置茶马管理机构,开始茶马贸易。明洪武年间,西部共设四处“茶马司”,河州为其中之一且地位重要。《明史》载:“洪武中,置洮州、秦州、河州三茶马司,设司令、司丞。”[2]到了清代,“司茶之官,初沿明制”[3],河州又成为五处茶马司之一。随着茶马贸易的兴盛,茶叶运输道路形成,后又随着茶马互市逐渐从官办转向民间贸易,汉藏间商贸流通不断深化,形成了河州地区脚户、牛帮和车户等商业运输组织。
根据吕强、马鑫的研究,河州回族脚户在清至民国时有五条主要的行商路线,分别通往青海藏区、西藏(唐蕃古道)、兰州、新疆和南方各省,其中通往青海藏区可细分为两条,通往兰州则有东、南、北三路[4]。
华北平原的赶脚恰与之相反。
山东、河南、河北之地,自元末战乱人口锐减,明初政府为充实三地人口进行了大规模移民。华北平原相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使得农业生产渐渐恢复发展,至明中后期,本地人口急剧增长,相应地人口密度、聚落密度也大大增加。同时,华北平原不似西北处于各民族、政权交界地,也不靠近大的矿产地,加之漕运发达,故不会产生类似于西北长途跋涉贩运货物的脚户,但是,居民因探亲、访友、旅行等,仍有出行需要,故脚户养驴骡出租的形式应运而生。限于“赶脚的”体力,以及传统社会中人们较小的婚嫁圈、交往圈,顾客多是为探亲访友出行,这些“脚户”也就主要经营乡村之间、城乡之间的短途客运。
传统史料并未留下太多记载,但是戏文、小说等文艺作品则多保留了此种以往的社会风貌。例如:
五鼓鸡鸣,两名夫和一个赶脚的牵着一头骡、一个叫驴都到了。荆公素性不十分梳洗,上了肩舆。江居乘了驴子,让那骡子与僮仆两个更换骑坐。约行四十余里,日光将午,到一村镇。[5]
那白脸的少年说:“我住三河县城内,姓曹名二,在京都后门内北城根开安乐堂杂货店。因家中有八旬老母,还有一个兄弟,昨日给我捎上一封信,说我母亲死了……母子连心,自己恨不能肋生双翅,飞到家中。到了夏店,我又雇了一匹驴,我与他说明白的二百文,我就骑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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