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西北的佛教

2021/02/05

明代西北的佛教李清凌(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甘肃兰州)【摘要】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相谐发展是宋明以来西北佛教的一大特色。本文揭示了明代西北藏传佛教发展的几个标志性事件和汉传佛教的走势特点,并就明朝政府加强对佛教的管理概括出了几点成功的历史经验,对于现实宗教政策的制定有一定启发性。【关键词】明代;西北;佛教【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938(2001)02—0064一06一、藏传佛教明代是藏传佛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当时西北藏传佛教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格鲁派(黄教)的勃兴黄教的兴起以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与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索南嘉措(锁南坚错)在青海境内仰华寺的会晤为契机。元朝末年,中原内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元朝政府无暇西顾,放松了对西部少数民族的监控,于是西北、西藏各地方政治势力乃各自为政,互相攻斗,并扶植佛教各宗派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在这种背景下,藏传佛教的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等也在极力寻找自己的政治靠山和出路。其中格鲁派找到的就是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公元16世纪后半期,俺答汗是蒙古高原最强大的政治、军事势力。他在加强对蒙古各部控制的同时,又派其子丙兔深入青藏高原,占据了青海一带。1571年,蒙古与明朝订立“隆庆和议”,实现政治和解后,格鲁派活佛索南嘉措派高僧阿升等到蒙古,劝说俺答汗皈依了佛教。1574年以后,俺答汗多次派人入藏,邀请索南嘉措到蒙古传教。丙兔为迎接索南嘉措,向明政府“请建寺青海及嘉峪关外……帝许之……既而(青海)寺成,赐额仰华”①。仰华寺建成于明万历五年(1577年)。当年索南嘉措从拉萨哲蚌寺启程,于次年5月来到青海仰华寺与俺答汗会谈,他用宗教性很强的语言,说自己是八思巴转生,而俺答汗的前生乃是忽必烈:“我等非止今日,曾世世相会,阿勒坦汗(指俺答汗——引者注)尔为曩昔青吉斯汗之孙胡必赉彻辰汗(指忽必烈——引者注)之时,我为萨斯迦班第达侄玛第都瓦杂帕克巴(八思巴——引者注)喇嘛。”哩’索南嘉措的话深深地打动了俺答汗。蒙古切尽黄台吉在欢迎索南嘉措的宴会献词中也追述阔端与萨班、忽必烈与八思巴精诚合作,给民众带来的“太平”生活,及元顺帝以来“道教渐衰,大众造恶作孽,m肉相残”的惨痛教训,他“伏愿自今敛福衍庆之日为始,将涌血大江变为溢乳之净海,开觉从前汗等遗留经史善路。汗与喇嘛二人以善相结,则普遍大众利益之事其重兴矣”④。这一献词反映了蒙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索南嘉措主持的法会上,当即有汗族二人,贵族百人,其他官民【收稿日期】2000一I)6~()7【作者简介】李清凌(1944一),男,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上千人人教受戒。俺答汗与索南嘉措还共同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宗教的条例。如对喇嘛“不派畋猎,不索供赋”④,免除一切世俗力役赋税;规定常人动手、詈骂或讥诮喇嘛、僧侣、男女居士,要受到与对洪太吉(皇太子)、贵族、官僚不恭一样的“禁治”@。从法规上提高了黄教僧侣的社会地位。俺答汗和索南嘉措鼓励广大蒙古民众出家为僧。在这次法会上,俺答汗还赠给索南嘉措以“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尊号。索南嘉措也给俺答汗赠以“转千斤法轮咱克喇瓦尔第彻辰汗”∞的尊号。索南嘉措对切尽黄台吉等也分别赠予了尊号。仰华寺法会后,在俺答汗的介绍下,索南嘉措与明朝政府取得联系,又自甘州(今张掖市)上书明宰相张居正,要求通贡。明政府“许其贡”,命甘肃巡抚侯东莱差人到青海,邀请索南嘉措来甘州与侯会晤。同年,索南嘉措到达甘州,就住在当年八思巴住过的幻化寺。这次会晤后,索南嘉措按明朝的要求,敦促俺答汗于万历七年(1579年)离开青海。同时,派东科尔呼图克图云丹嘉措作为自己的代表,随俺答到蒙古传播佛法。万历九年(1581年)俺答汗与切尽黄太吉召集十二土默特众贵族和官员设誓,“许以宣扬教法”后,各部封建主相继支持黄教。于是,藏传佛教在大漠南北蒙古各部传开。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西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从东蒙古得闻佛法,产生了敬慕之心。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固始汗兄拜巴噶斯迎请东科尔呼图克图到卫拉特传教。在他的带动下,西蒙古各部领主先后皈依黄教,并约定各部首领送一子出家为僧。崇祯十三年(1640年),卫拉特、喀尔喀蒙古各部封建主在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盟会上制定的《卫拉特法典》,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蒙古各部必须信仰黄教,对黄教僧侣的来源、特权等也作出具体规定。黄教在东西蒙古的广泛传播是明代藏传佛教发展的突出表现。(二)宗喀巴改革的成功元明以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封建领主的扶植下,藏传佛教在藏、蒙地区蓬勃发展,盛极一时。然而崇高的社会地位,优裕的物质生活,也使上层喇嘛中的一部分人和世俗权贵一样地腐败了。他们恣睢阁权,为所欲为,饮酒作乐,不究教理,戒律废弛,生活放荡,聚敛钱财,敲榨百姓,争权夺利,臭名远扬.引起僧俗人众的普遍不满,也给藏传佛教带来了“颓废萎靡之相”。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宗喀巴(1357——1419年),原名罗桑扎巴,青海湟中县人。藏语将湟水流域称作“宗喀”,宗喀巴的名字即以地名人,反映了藏族人民对他的尊崇。宗喀巴出身子元朝一位达鲁花赤家庭,父亲是当地军政监治长官。宗喀巴三岁时,西藏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四世活佛乳必多吉应元顺帝召请赴大都,路过宗喀,授宗喀巴近世戒@。宗喀巴7岁时在甲琼寺正式出家,从名僧顿珠仁钦学经,并受沙弥戒⑨。17岁赴藏遍访各派名僧大德,朝拜各地梵刹大寺。1375年,师从萨迦派名僧仁达哇宣奴罗追学习。1381年开始在前后藏各寺院立宗答辩。1385年,他在雅隆的南杰拉康寺由名僧楚臣仁钦授比丘戒并开始讲经收徒。34岁(1390年)时,已能讲显密17部代表经典,受到听众欢迎。1392年以后,又从名僧布顿·仁钦朱的弟子却吉贝等学习无上密部及密宗四部瑜伽部、行部、事部等经论和注疏,兼及萨迦派的道果法、噶举派的大印法、那饶六法。还攻读《菩提道次第》等经论,“对中观性空义”有了深入的理解。他的宗教思想此时已经成熟,形成了独立的体系。1401年后,他陆续写出显教理论著作《菩提道次第广论》等和密宗论著《密宗道次第广论》等。他的《菩萨戒品释》、《事师五十颂释》、《密宗十四根本戒释》等著作,是对僧众戒律及如何守戒的阐释,也是他宗教改革的目标。1409年,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权阐化王扎巴坚赞等支持下,在拉萨主持了有一万僧人和数万观光者参加的祈愿法会。之后又在拉萨东创建了格鲁派主寺甘丹寺,接着,又由他的弟子等建成哲蚌寺、色拉寺和后藏的札什伦布寺。这一切,标志着格鲁派(又叫甘丹寺派)的形成和独立。宗喀巴的宗教改革是在他的讲经传法中实现的,其内容是要求僧人严守戒律,学习经典要先显后密,按部就班;寺院建立有计划、成系统的教学组织,并与管理组织分开,明确各自职责。他普遍联系各地方封建势力,而不与任何一种势力结合,避免被世俗权力所操纵,保持宗教的相对独立性。在各教派关系上,博采众长,融会贯通,形成他的完整体系,以适应发展了的社会的需要。宗喀巴的改革,不仅稳定了青藏高原的社6S会秩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藏传佛教的振兴和发展莫定了基础,是明代。也是整个藏传佛教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三)活佛转世形成定制1578年,俺答汗给索南嘉措赠以“达赖喇嘛”尊号后,格鲁派即吸收噶举派活佛转世的理论,将这一称号与宗喀巴联系起来,认定索南嘉措为三世活佛,又追认宗喀巴的亲授弟子根敦主巴为一世达赖,哲蚌寺前任法台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从此,达赖喇嘛转世就逐渐形成定制,每一世达赖圆寂,都要找到他的转世灵童,立为新一世达赖。它和尔后清代建立的班蝉转世系统,并列为西藏两大活佛转世系统而延续至今。实行活佛转世制度,避免了因宗教领袖去世而引起的思想混乱和人事纠纷。有利于寺院经济、权力和宗教秩序的稳定,是藏传佛教发展的又一标志。(四)名僧辈出明代西北藏传佛教高僧(喇嘛)很多,下面择要介绍几位。瑞竹领占,狄道(今甘肃临洮县)人,俗姓石氏,幼年在本郡宝塔寺出家。永乐(1403——1424年)间,屡使绝域,宣布王化,升苏州府僧纲司都纲。二十一年(1423年)奉命讨降,升僧录司右阐教.次年升左善世,赐诰命、金图书、服器。宣德元年(1426年),升灌顶圆妙广智大国师。次年,出使乌思藏,升号清修静觉崇善慈应辅教阐范灌顶圆妙广智大国师。八年(1433年)正月圆寂。天顺七年(1463年)追封西天佛子。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明政府遣礼部尚书周洪谟致祭,追封大敏法王。失利臧b,武威菩提寺僧人,有戒行。永乐七年(1409年),明政府将他召至南京鸡鸣寺讲经,名动一时。班丹札释,岷州卫人,俗姓后氏,5岁出家。永乐时,曾出使乌斯国和恭卜国。回京,赐号宏通妙戒普慧善应慈济辅国阐教灌顶净觉西天佛子大智法王。何领占朵儿只,狄道人,生而颖异,长通密法,淹贯经藏。永乐初,诏人乌思藏等地,迎请大宝法王,演译教法。又奉诏到长安西界招抚少数民族人员。后又受命到朵甘、乌思藏及尼泊尔等地,迎请大国师66班的。还随驾北征沙漠。宣德(1426——1435年)时,屡诏入便殿坐论,进封宏善妙智国师,化后舍利万颗,敕赐“圆觉”称号,并以此为其生前寺名。正统(1436—1449)中,尚书胡淡为他写了石碑文。亢观著藏卜,狄道人,幼年出家,长通经文。宣德(1426——1435年)间宣宗召他以法力平水患,赐银印、敕诰六通,及象图、玉环。又诏赐“禅静国师”之号。那b领占。俗姓梁氏,狄道人,幼年出家,长修禅业。正德(1506——1521年)时,加号大能仁寺清修悟法普慈广会翊国崇教灌顶隆善西天佛子大国师。⑩二、汉传佛教明代西北的汉传佛教,受全国佛教走势的影响,也广泛深入地向民间渗透。适应老百姓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而又求佛心切的特点,简单易修的禅宗和净土宗不仅在全国也在西北最受欢迎。华严宗、律宗等教派也在一定范围内流传。明代汉传佛教著名的僧人有阿辅罕始、慧远、应山、清然、秀札实等曲。明代西北的汉传佛教有以下明显的特点:一是寺院数量多。据记载,当时陕甘(含今宁夏、青海)各府州县,从市镇到穷乡僻壤几乎都有明代建立或前代保留下来的佛教寺院。这些寺院总数在670所以上,其中陕西约500所o,甘肃约170所曲。凉州大云寺、甘州宝觉寺、宁夏圆光寺等还由朝廷颁旨保护,或赐给寺额(寺名)。寺院是民间宗教活动的中心,也是民众聚会的地方。由于这些寺院大都是乡绅地主或老百姓捐资修建的,所以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常住僧尼也以一至几名为限,很少有象藏传佛教那样僧尼千百成群的大寺院。二是政府管理严格。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建立伊始,就在南京天界寺设立善世院,主管佛教事务包括全国名山大刹住持的任免。洪武五年令给僧道度牒,僧录司造“周知册”颁行各地寺院。周知册上写明该僧籍贯、父兄名字、本人告度日期等。凡遇僧人,即与之对册,如有不同,即为伪僧。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朝政府仿宋制设立各级僧司、僧官¨,来监督僧众行仪,主管僧人考试等。朱元璋还要求天下僧尼都习诵《心经》、《金刚经》和《楞伽经》,二十四年(1391年).清理僧道二敦,限僧三年一给度牒。地方各府州县寺院,只留宽大者一所,僧人集中居住,选择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管领。同时,限各府僧人不得过40人,州30人,县20人。男子年龄非40以上,女子非50以上者,不得出家。又下令云佛经翻译已定,不得再有增减。寺观菲旧额者悉毁之o。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规定,大寺院僧人除确定专人办理税粮外,其余人都不准在外奔走,交结官府。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又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者黜之∞。建文三年(1401年),明政府限制僧人占田,每人5亩,免其租税,余田尽入官,或均给贫民耕种;旧田不及规定数字者不增∞。这一切,都比前代严格了。三是穷人获得度牒难。明初以来,就对出家者又要考试,又有年龄、人数限制。百姓追于生活无路而想出家的,由于没有文化,考试过不了关,不能出家,只好在俗信教。明代俗人信教者增多,除别的原因外,当与政府的限制出家有一定联系。代宗景泰二年(1451年),规定纳米5石者给与度牒。此洞一开,即不可堵塞,纳钱给牒之举,一直延续到明末@。然而有钱可纳的毕竟只是少数富人,而富人愿意出家的又很少。这样,明初僧人数就比前代少多了,按当时府不过40人,州不过30人,县不过20人的规定,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即西北汉传佛教区,弘治十五年(1502年)前后有西安、风翔、汉中、延安、平凉、庆阳、巩昌、临洮8府,下辖22州,94县o,度牒僧人当不过1168人。当时陕西布政使司管区人口为2,316,569口∞,僧人的人口比例并不高。明朝中期以后,实行纳钱给牒制度,即政府向佛教界出卖度牒,加上私度盛行,皇帝特批给牒的数额也很大,因此,西北和全国一样,僧人数量猛增。武宗正德二年(1507年)五月,在讨论度僧问题的时候,礼部上奏中云“前此度僧道,视额数已逾十倍”锄,就是一个证明。但随着私度、卖牒和考试制度的取消,僧人的文化水平又开始下降了。加上宋、元以来,西北社会整体经济、文化水平早就落后于内地和南方,致使有明一代,西北汉传佛教没有出现象藏传佛教宗喀巴那样有影响的人物;也没有出现内地佛教界象诛宏、真可、德清、智旭翟那样的著名大师。四是主动强调儒、释、道三教~致的观点,儒、释、道三教互相学习,互相吸纳对方文化因素的活动,贯穿于汉、唐以来中国宗教文化史全过程。但此前佛教在最高统治层占支配地位的时候,多是道、儒向佛教学习和靠拢。明代佛教进一步走向民间以后,儒家思想占据了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于是,佛教高僧象株宏等都主动地提出三教一致、三教合一的主张,积极向儒、道看齐。西北地区三教合一最明显的反映,是这一时期人们修建寺院往往将释迦、老子、孔子安排在同一寺观,甚至塑在同一个殿堂里。老百姓则是见神佛像就拜,只求满足个人需要,丽不管它是道教还是佛教。嘉靖九年(1530年),陕西泾阳县《重修法相禅院记》云,该院建有禅堂、佛殿、僧室;又建了一座“聚贤堂”,“盖所以待夫儒也”。附近三原、高陵、泾阳的出家人在那里学佛,读书人也到那里“静学会文而习礼”o。儒释两家融洽相处,是当时三教一致时代潮流的生动写照。明朝和前代一样刻印了不少佛教经典。如洪武《南藏》、《永乐南藏》、《永乐北藏》、《武林藏》、《嘉兴藏》等,还组织刻印了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僧人著述影响较大者,有玄极《续传灯录》、如惺《明高僧传》、明河《续补高僧传》、幻轮《释氏稽古略续集》、元贤《继灯录》、通容《五灯严统》等。西北没有大规模组织刻经的记载,但内地有些藏经通过政府颁赐、贵族搬迁等途径,传到了诬北地区。正统十年(1445年),明英宗赐凉州海藏寺大藏经一部,共4000余卷。同年,又赐张掖大佛寺大藏经一部,共350种,685函,3584卷。万历十四年(1586年),慈圣宣文明肃皇太后命工刊印续入藏经4l函,及旧刻藏经637函,诏颁陕西洋县智果寺珍藏@。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肃宪王绅尧及其母懿王妃陈氏将一部永乐南藏存于金城(今兰州市)普照寺。此经刻于永乐十七年(1419年),计638函,1612种,6364册。此外,正统(1436——1449年)初,镇守陕甘御马监兼尚宝监太监鲁安公王贵,集僧人用泥金写成《大般若波罗密多经》、《华严经》、《胜王经》、《报恩经》及《大唐西域记》等,是西北当时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写经活动。,其它民间、寺院小规模的刻板印经、写经活动,几乎连年不断,到处都有,也是佛教民间化的必然现象。三、明朝政府加强对佛教管理的历史经验67明朝政府继元朝之后,对藏传佛教在信仰上尊重优待,在行政上强化管理,把元朝政府首先提出和应用的藏传佛教为政治服务的战略。补充得更加严密完整。洪武初,朱元璋就遣使到藏区去招谕番僧,又向碾伯县南的瞿县寺赐额。洪武五年(1372年),前元所封最后一位摄帝师喃加巴藏b遣使输诚,并于次年二月亲自入朝,按明朝政府要求,“上所举故宫六十人,帝悉授以职。”改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仍赐玉印”o。洪武六年(1373年)冬,前元帝师后裔锁南坚藏巴藏b,元国公哥列思坚藏巴藏卜。“并遣使乞玉印”,明政府虽未给印,仍以“文绮赐之”o。洪武七年(1374年),八思巴之公哥坚藏巴藏卜及乌思藏僧答力麻八刺“遣使来朝,请封号。诏授帝师后人为圆智妙觉弘教大国师,乌思藏僧为灌顶国师,并赐玉印”@。同年,明朝在西宁、河州设立僧纲司,任命归顺喇嘛为都纲。此后,明朝历代皇帝大都对藏传佛教上层封赏不断,优礼有加。在加强与宗教界人士联系的基础上,明政府还建立了切合实际的行政管理机构,僧俗并用,实现和加强了对藏蒙民族的统治。其做法和成功的主要经验,可以概括为三条:第一,多封众建,不恃一派之强力。明自太祖以来,就对藏区采取“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的政策,这一点,与元朝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元朝只崇奉萨迦派,而明朝政府乃采取“多封众建”的方针,对实力大、有影响的各教派首领,均赐以封号。据统计,明代封授藏传佛教代表人物为法王者2人,为王者5人,为西天佛子者2人,为灌顶大国师者9人,为灌顶国师者18人,还有很多人给予禅师等称号或封为僧官。西部藏传佛教各主要教派的首领,几乎都得到相当的荣封。经过封赐的僧俗上层人物,都与明朝有确定的朝贡关系。多封众建一方面给各教派以宽松的政治气氛,使其在宗教文化上各展英才,自由发展,活跃了宗教文化活动。另一方面又使各宗派势力齐头并进,互相牵制,防止某一教派与世俗势力勾结,对中央政府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注释】①西番诸卫传[A].明史.卷330[Z].②③④⑤蒙古源流.卷7Cz]. i面“圣”是汉文圣人之意.“识一切”是藏传佛教对显68第二,因地制宜,设立特殊行政区。按不同民族传统和习惯,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的管理形式,是历代封建中央政权的传统做法。如汉代的护羌校尉,戊己校尉,匈奴中郎将,唐代的西域都护,西域长史等等。明朝政府在西部藏区也按不同的地区、宗教特点设立了几个行政区。如明初在河州(今甘肃I临夏市)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管理藏族地区。不久又改设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和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后者管今谣藏大部分地区,前者管以西宁为中心的今甘、青、四川甘孜、西藏昌都一带的藏区。各级官员僧俗并用,或世袭或师徒相传,代表明政府,有效地实现了对藏传佛教区的管理。第三,设市买马,厚往薄来。明朝政府在秦(今甘肃天水市)、洮(今甘肃临潭县)、河(今甘肃临夏市)、雅(今四川雅安县)等州设立茶马司,与藏族地区进行传统的茶马贸易。这是明政府继唐宋两代与边疆民族绢马(茶马)贸易之后,对西部藏区实行的特殊商业和笼络政策。这一政策,吸引了甘、青、川广大地区的番族。祁连山南部的归德等州以及整个河陇地区的番族,都争相以马来售。番人恃茶以为生,明朝借马以获安,双方都拿出自己的拳头产品与对方交换,获得各自最需要的东西。在这一经济关系下,实现了明朝对藏传佛教区的有效管理。正如当时人所说:“陕西设立三茶马司收茶易马,虽以供边军征战之用,实以系番夷归向之心。”∞在汉传佛教区,明政府则主要是利用佛教向人民劝善导化,裨益王教。西北有许多明人碑刻,都反映了统治阶级的这一意图,同时指出佛教在当时发挥的积极作用。如立于宁夏中卫鸣沙堡的《重建安庆寺碑》云:“夫王者悬赏以劝天下之善;立罚以禁天下之恶。天下尚有不信从归依之者。释氏以空言倡化,凡无王、无士民、元高卑、贵贱,莫不信从归依,似有善不待赏而劝,恶不待罚而禁,岂不谓王化之裨益乎?”Q)统治阶级正是因为看到了佛教的这一社会功用,所以才倡刻佛经,颁赐寺额,留给其一定活动空间。教最高成就者的尊称,“瓦齐尔达喇”是梵文音译,即藏传佛教对密教最高成就者的尊称:“达赖”是蒙语大海之意.“喇嘛”是藏语上师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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