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西北分公司2宗违规 负责人遭责令改正
2021/04/20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9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网站公布的《关于对张程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6号)显示,经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西北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示信息不准确。公司人员信息公示不全,其中未公示的13名员工实际工作地点在华福证券新疆分公司,现场“公示牌”及“非现场交易营业部提示通知”将内设“西北分公司直属营业厅”公示为“营业部”,与分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不符,不符合《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71号)第七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二条的规定。
二、客户回访和异常交易监测不规范。公司客户回访留痕不全,且存在营销人员办理客户回访的情况,部分员工手机号未录入员工行为监测系统,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六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三条第(四)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张程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存在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监会陕西局决定对张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华福证券西北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8日,张程为负责人。华福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9日,注册资本33亿人民币,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6%。
官网显示,华福证券前身为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全国首批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2003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增资改制并更名为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更名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属全资国有金融机构。公司形成全国化经营网点布局,截至当前,在全国设有44家分公司、170家证券营业部,拥有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兴银投资有限公司和华福国际(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控股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71号)第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对填报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证券公司填报和公示的信息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依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客观说明公司业务资格、服务职责、范围等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保证客户能够通过现场、电话或者互联网络的方式随时查询证券经纪人的姓名、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及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能够通过现场或者互联网络的方式查看证券经纪人的照片。证券公司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将证券经纪人所招揽和服务客户账户的交易情况及资产余额等信息,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供给客户。证券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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